“严禁拉帮结派、搞小圈子;严禁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严禁泄露审查调查工作情况……”近日,乐昌市纪委监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广东省纪委、广东省监委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九条禁令》(以下简称“九条禁令”)。同时,下发通知,对该市纪检监察系统落实“九条禁令”提出明确要求。
会上,乐昌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组织与会人员逐条逐句学习了“九条禁令”,并从政治机关的定位出发,围绕“六大纪律”,结合现实案例,深刻阐明了“九条禁令”出台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会议指出,“九条禁令”盯住人看住事,直指纪检监察机关履职风险点,既是纪检监察干部的“紧箍咒”,又是“护身符”,充分体现了严管就是厚爱、厚爱必须严管的原则。同时,“九条禁令”也为纪检监察干部行为开列出了“负面清单”,是带电的“高压线”,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立起了新标尺。
会议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不折不扣地遵照执行“九条禁令”,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切实履行好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委机关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组织专题学习,让“九条禁令”入脑入心,成为融入日常的行为规范;要对照“九条禁令”,深入查摆问题,着力发现风险点和制度机制漏洞,及时整改;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和工作人员贯彻落实“九条禁令”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对违反“九条禁令”的,坚决“零容忍”,严防“灯下黑”。(乐昌市纪委监委 黄贵华 李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