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翁源县纪委监委从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出发,采取“四项”举措深入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印发《翁源县纪委监委机关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职责定位和运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深入推进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结合部门职责建立组织领导机制、问题发现机制、线索处置机制、直查和督办机制、责任追究机制、说情干预行为调查机制、综合分析机制和通报曝光机制等8项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
强化宣传,震慑犯罪。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电子显示屏、设置宣传栏等方式大力宣传,进一步扩大宣传渠道,有效发动群众参与到专项斗争上来。充分利用工作简报和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有效震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摸排梳理,掌握线索。紧盯国务院明确的10类打击重点,紧盯党员干部和其它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特别是村(居)两委干部、乡镇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等重点人员,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推动不力等“三类问题”。对近年来已办结、正在办理或受理的所有信访举报、案件线索、已结案件进行全方位排查。上半年全县共收集涉黑涉恶线索27条,破获涉黑涉恶案件10宗。
逐案过筛,快查快处。在摸排线索中,做到全面排查收集线索、专项核查追踪线索,专人侦破案件。同时,通过建立对接政法部门的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该县纪委监委坚持逐案过筛、扩线深挖,对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做到应收尽收、快查快处,形成与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做到纪法衔接、协同推进。据统计,今年1—6月,打掉团伙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2人,判决5宗13人,查封、冻结资产102.7万元。(翁源县纪委 李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