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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区:把首宗留置案件庭审变成“三节课”

来源: 本站发表日期:2018-07-19 16:08:00

    “庭审上,看到被告席上的原国家工作人员追悔莫及的痛苦、庭下家属一脸的无奈、庭审观摩人员的一声声惋惜,让我对腐败的几笔代价账体验更深!"一位接受教育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深有感触的说。

近日,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案件,该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这一全区首宗留置案件资源在警示教育、审查调查实践、以案治本工作中的作用,一次庭审变为“三节课堂”,即把一次庭审变成一节警示教育课、一节审查调查业务课、一节以案治本课。

       一节警示教育课。这节课主要以该区农业(林业)局党组原成员、副局长潘某贪污受贿案为题材,全区行政执法、审批、项目部门相关领导30人参加庭审,把潘某的贪污受贿的违纪违法事实一一展示在观摩庭审的教育对象面前,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一节审查调查业务课。这节课通过组织区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30多人旁听庭审,全程观看了庭审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过程,除了对诉讼程序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外,还让具体从事审查调查实践的工作人员现场换位思考,让自己审查调查的工作成果一一过堂,直接和检察公诉机关的公诉材料无缝对接;审理工作人员现场感受举证质证的气氛,让自己的审理卷宗和公诉机关的举证材料零距离衔接。通过这种特殊的方式对接和衔接,进而更好的实现纪法衔接、法法衔接。

       一节以案治本课。参加庭审的区纪委监委宣教调研室工作人员在接受警示教育、学习到审查调查业务的同时,联系到自己的业务工作,从庭审中听到的违纪违法案件主要事实中分析事发原因、查找其中的制度漏洞,进而提出更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和完善制度的对策,为下一步在案发单位开展“以案治本”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通过参加庭审,我体会最深的是,对于案件的定性的决定性关键是在证据与证言形成的相互印证上,这是我们审理人员必须把握的一条工作经验。”该区纪委监委一名工作人员事后感言。

据悉,该区纪委监委坚持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案例剖析,发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最大效果。(曲江区纪委 王星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