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乳源县纪委监委坚决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将黑恶彻底“扫除”干净。截至6月底,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13条,其中,移送市纪委2条,正在核实的线索有6条、立案4宗,结案1宗(2017年立案)。其中,率先在全市查处群众身边涉黑恶腐败村(社区)党员干部1人。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该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为组长,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委机关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纪委监委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纪委常委会和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领导、分管领导具体统筹、委机关各室分工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抽调了各室精干力量组成县纪委监委机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专项工作办公室,明确了专项办和委机关各室工作职责,并迅速进行了动员部署,确保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斗争顺利开展。根据省市纪委监委的决策部署和县扫黑除恶斗争的安排部署,县纪委监委结合自身职能,先后研究制定了《中共乳源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机关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职责定位和运作机制》《关于成立县纪委县监委机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专项工作办公室的通知》《乳源瑶族自治县纪委县监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乳源瑶族自治县纪委县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方案》等方案制度,并通过发文部署、业务学习、日常交流等方式,加深对各制度文件的理解,统一认识和行动。
二、部门分工配合,通力合作抓案件线索
为更好开展线索收集工作,该县纪委监委启动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和“回头看”工作,并按照部门的分工,由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审室、案管室分别对十八大以来受理的信访件、排查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以及查办的案件进行了大起底、大排查、细梳理,确保不遗漏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同时,案管室主动加强与县扫黑办、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等单位对接,切实加强台账管理,确保登记不遗漏、处置不拖延、件件有着落;县委巡察机构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和派驻探头作用,在开展日常监督时,重点关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新动向,着力发现问题线索,督促乡镇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相关县直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各自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责任,把责任压实到各镇和各单位部门;纪委信访室,在12388举报电话增设了“涉黑涉恶腐败举报专线”,在信访信息系统专设“涉黑涉恶腐败”分类标识,制定下发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举报公告》、《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明确了举报内容(重点打击的10类黑恶势力),公布了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举报邮箱、开设了手机短信举报平台,公布了现场举报地址等,畅通了举报渠道,全面受理汇总群众相关的举报投诉。宣教室联合党风室、信访室联合举办了扫黑除恶问题线索举报户外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畅通了举报渠道;组织纪检干部观看《乳源瑶族自治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片》,动员全民参与扫黑除恶斗争。党风政风监督室切实做好专项办公室交办的日常事务,做好各室统筹协调工作,拟定会议文件,汇总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等。
三、加强巡讲督查,提高执纪监督震慑力
该县、镇纪委通过悬挂横幅、进村入户宣传、领导下访等方式,推进“反腐正风、扫黑除恶”的宣传。4月,该县纪委监委成立了三个巡讲组,由县纪委副书记、县纪委常委等经验丰富的办案能手担任主讲人,采取“送课下乡”的形式,通过以案释纪,以案说法,在全县9个乡镇巡回举办村(居)两委干部法纪教育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村(社区)“两委”干部法纪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释放“折断保护伞、拆掉黑后台,维护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强烈信号。坚持抓早抓小抓细,通过谈话提醒促落实。县纪委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到各乡镇开展执纪审查安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促各镇主要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同时,对已查处的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及时梳理总结分析,举一反三,进行警示教育。(乳源纪委 吴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