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翁源县采取线索排查、督查督办、明察暗访、通报曝光等多种措施,大力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零容忍”,对扶贫工作实行六个“必须”,坚决打赢新时期脱贫攻坚战。
一是认识必须到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克服工作上、生活上、资金上的困难,集中人员、争取资金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
二是责任必须明确。帮扶单位、各镇(场)、驻村干部、帮扶指导组等必须明确各自任务、责任、目标、考核要求,对镇村两级的主体责任和派出单位的帮扶责任进一步厘清,抓住主要矛盾、积极解决问题、凸显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作风必须扎实。深入推进镇(场)工作重心下移,强化镇(场)干部“岗位在村、阵地在村”责任意识,严格落实“113”工作机制,推行村级“周例会”制度,善于用好明察暗访、通报曝光等有力武器。
四是制度必须执行。完善住宿制度、考勤请假制度、伙食费缴交制度,明确相关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者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立案审查等手段进行惩治,从源头上杜绝侥幸心理。
五是责任必须追究。充分利用“三示三书”和考验性管理等监督手段,对在脱贫攻坚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成效差、群众意见大等存在问题,区分人员类别和问题性质进行严肃处理,坚决予以打击、予以纠正、予以整改。
六是结果必须运用。善于运用督查结果,把督查结果作为脱贫攻坚战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列入年终县直各单位绩效考核;实行干部政绩档案管理意见和考验性管理意见两个制度,对驻村干部、帮扶责任人当中的优秀人员予以优先考虑提拔使用,对列入干部考验性管理人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翁源县纪委监委 曾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