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打造一支素质高、作风良、能力强的驻村干部队伍,助推脱贫攻坚战的战略实施,翁源县结合自身实际提出十项要求全面完善驻村干部管理工作。
一是全面脱产驻村,驻村干部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与“两委”干部同出勤同考勤。吃住在村;二是严格考勤请假,每天记录考勤签到表,严格执行请假、休假制度,详细了解驻村干部工作表现、思想动态;三是定期汇报工作,每季度至少一次向派出单位汇报工作情况、思想动态,加强横向纵向的联系;四是加强学习培训,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学习脱贫攻坚、基层治理、基层党建等方面知识,稳步提高业务能力;五是严守工作纪律,要自觉遵守各项纪律,严格自我要求,做到“五个不准”和“六必到”;六是强化考核评价,自觉接受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各镇(场)党委、派出单位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提拔使用、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七是定期检查通报,县委组织部和县扶贫办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驻村干部工作情况,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定期对驻村情况进行通报;八是及时调整召回,依据本人身体、家庭、素质、能力等方面情况,及时调整召回驻村干部;九是保障各项待遇,驻村期间,原单位的待遇保持不变,驻村发生的交通、差旅补贴等费用,由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销;十是大力激励奖赏,完成驻村工作,成绩突出的列入干部实绩档案,由所在单位优先提拔使用,并在年度考核、评优指标、奖励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
在“干部”二字中,“干”始终是第一位,今后我们将采取多种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大力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大力提高村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翁源县纪委监委 曾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