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司法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公证减证便民的工作方案》,采取扎实措施,进一步加大公证减证便民力度,深化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通畅便捷、高效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增强人民群众对公证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根据《方案》,全市公证处将主要采取如下减证便民措施:一是统一和精简各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各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凡缺乏法律依据、公证机构能够自行核实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凡能交叉印证的材料,不得要求群众重复提供;凡能共享核查的信息不得要求群众开具证明。二是缩短办证周期。除因不可抗力或补充证明材料、核实有关情况所需时间之外,全市范围内各公证事项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三是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全市各公证机构“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最少要达到五项以上,承诺“最多跑一次”而办不完的公证事项,必须由公证机构提供上门服务。四是进一步做好民生领域公证服务。对民生领域公证事项,要坚持公益服务定位,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优化服务方式,全力保障民生领域公证服务。五是巩固深化便民服务措施。各公证处要结合工作实际,设立“绿色通道”,对残疾人、孕妇、老年人等当事人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出证;设立服务热线电话,完善热线受理、转办、回访、督办工作流程,及时高效解答;窗口服务做到两个“一律”,具备受理条件的一律即时受理,具备出证条件的一律快速签发快速出证;改进文书送达方式,根据当事人需要,经协商一致提供邮寄等方式发送公证书等。有条件的公证机构要积极采取以下便民措施:针对年老、残疾、行动不便人员提供上门服务,实现“一次不用跑”;为当事人提供网络、复印等便利;成立调查取证部门,减轻群众举证负担;开展代似文书、代办认证、代办权证等延伸服务。(派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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