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落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狠刹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歪风,按照中央和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有关意见和省纪委《关于深入治理违规收送“红包”问题的通知》(粤纪发〔2018〕4号)的有关精神,澜河镇采取多项措施,在全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村(社区)范围内深入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加强教育引导,提高思想认识。收送“红包”礼金是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败坏党风政风,带坏社会风气。澜河镇召开镇村干部职工大会,强调各村(社区)、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收送“红包”礼金行为对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严重危害性。集中学习了省纪委《关于5起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典型问题的通报》,深入剖析通报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常思贪欲之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二是广泛宣传提醒,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宣传栏、网络和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广泛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廉洁自律风尚。在中秋、春节等节假日前以及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之前,通过谈心谈话、短信温馨提醒等方式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同时进一步培育廉洁家风,引导和教育党员干部家属拒收红包礼金,营造好家风好党风好社风。
三是公开承诺践诺,全面自查自纠。澜河镇组织全镇村党员干部签订《个人廉洁自律承诺书》80余份,同时要求各村、各部门对照《南雄市深入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出的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红包”礼金要由其本人写明有关情况并按规定一并上交市纪委监委。对在本次规定时限范围内主动如数上交、如实报告组织、不构成违法和严重违纪的,根据情节,可不予处分、免予处分或减轻处分。镇纪委对不收敛、不收手,自查自纠后依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经查实,一律加重处理。
四是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监督检查。充分利用12338举报热线、镇党政办24小时值班热线、澜河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举报箱等渠道,畅通举报渠道,发动全员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镇纪委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同时紧盯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深挖细查隐形变异赠送“红包”问题,严肃查处虚开发票套取公款赠送“红包”、向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赠送各种支付凭证和消费卡,以及以“专家评审费”“专家劳务费”“交通补贴费”等名义变相送“红包”的行为。
截至目前,该镇暂未发现单位或党员干部职工收送“红包”礼金的违规行为。(澜河镇纪委 童秀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