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南雄市纪委监委以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在办理贿赂案件中先行先试,逐步构建“查受贿带行贿、查行贿带受贿”的双向查处机制,充分运用“三个强化”推动受贿行贿双向打击。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作用,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及相关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沟通协作,健全线索和案件移送、查办、协办、追逃追赃等协调机制,各负其责,形成“受贿行贿一起查”工作合力。 如在今年查处的南雄市江头镇原社会事务办主任殷某受贿案中,在审查调查、案管、审理、监督同步介入的基础上,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就证据标准、案件定性、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等问题提出意见,以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完成案件审查起诉,进一步提高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效率。
二是强化震慑作用,形成双向打击。南雄市纪委监委在调查江头镇社会事务办主任殷某违纪违法案中,发现江头镇大汉村中共党员许某某在开展因灾“全倒户”重建家园工作中弄虚作假,骗取国家专项资金以及向他人行贿等问题,经南雄市监委委务会研究,并报韶关市监委批准,决定对殷某采取留置措施,对行贿人许某某开展同步调查。通过政策攻心,殷某很快如实交代了自己的受贿事实。同时,办案人员从调查行贿犯罪线索入手,顺藤摸瓜,挖出江头镇小竹村委会多名村“两委”干部虚报骗领专项资金的问题,使得“受贿行贿一起查”发挥出更充分的作用。
三是强化案例剖析,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并不是弱化对受贿的惩治,而是要补齐打击行贿的短板。2018年5月,经南雄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殷某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并就殷某违纪案例进行深刻剖析,撰写《社会事务办主任的“全倒”人生》警示教材,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和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进一步补齐打击行贿的短板,加大对“围猎者”的查处力度,对于其通过行贿获取的经济利益依纪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南雄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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