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浈江区开展整治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行动

来源: 本站发表日期:2018-09-07 15:14:00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深入开展违规收送“红包”问题专项整治,今年以来,浈江区积极组织区属各单位认真开展整治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行动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切实推进整治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专项行动工作。浈江区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开展整治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关于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上。制定了《韶关市浈江区整治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对各镇(办)、区直各相关部门整治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专项行动的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统筹协调,周密部署,建立和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切实抓好监督检查工作。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狠抓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按照“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的原则,区纪委监委要求各镇(办)负责对所辖地区组织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进行检查,区直各相关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组织开展检查。其中,区教育局负责对所属学校,区卫计局负责对所属医疗机构,民政局负责对所监管社会团体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区纪委监委切实加强对各镇(办)、区直各部门检查情况的督促和指导,强化责任落实,按时完成检查任务。

三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浈江区及时制定并向全区各单位下发了《韶关市浈江区整治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摸排2013年以来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确保检查工作全面覆盖,不遗不漏,客观真实,我区56个单位进行了自查自纠。2013年以来,该区查处违纪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131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这些都是末次违纪行为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以后的,属于民营企业老板送的8起,属于一般办事群众送的3起,属于其他公职人员送的2起,违纪行为发生在元旦、五一、国庆、中秋、春节等重要节点的9起,发生在行政审批环节的3起,发生在婚丧嫁娶事宜期间的1起。今年以来,摸排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线索3条,立案3宗。 (浈江区纪委  曾炳祥  刘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