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丰县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通过积极履行纪委监委职责,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为“全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打造绿色发展韶关样板,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贡献新丰力量,为新丰县守住青山绿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2018年截至11月份,新丰县纪委监委共办结涉及保护生态环境案件26件,处分26人,具体涵盖非法倾倒垃圾,矿产资源保护、林地保护以及森林防火等领域。
下一步,新丰县纪委监委将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以严明的纪律推动新丰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在具体工作中对事关新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乎新丰长远发展的突出问题,敢于动真碰硬,敢于直面问题,解决问题,面对复杂情况和矛盾,不推诿、不拖延。同时认真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用纪检监察机关的积极行动切实推动新丰县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新丰县纪委监委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