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始兴县人民检察院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谈话提醒作为落实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抓手,加强对检察干警的日常监督,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患于未然。
为筑牢反腐倡廉防线,始兴检察院充分利用“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2018年,共开展谈话提醒48人次,其中采用“咬耳扯袖”方式谈话44人次,采用“红脸出汗”方式谈话4人次。一是逐级落实抓源头。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使第一种形态常态化,班子成员分别互相谈,突出“关键少数”抓源头,班子成员与各科室负责人谈,及时发现问题,化解矛盾。二是廉洁谈话常态化。今年,始兴县人民检察院针对长期处在同一岗位的干警进行重点谈话3人次,对其他干警进行了日常性谈话23人次。通过开展经常性谈话,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排解干警的负面情绪,激励干警干事创业热情,有效促进检察队伍建设。三是提醒谈话纠苗头。始兴县人民检察院把提醒谈话作为对检察干警日常监督的重要手段,立足抓早抓小,不仅仅通过日常工作监督,对干警上下班,出席会议等都进行全方位监督,特别是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教育,帮助检察干警正确认识到错误,并及时得到改正。领导重视是关键,始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黎松峰同志亲自抓亲自谈,如最高人民检察院修改的“禁酒令”下发后,院领导高度关注“禁酒令”的贯彻执行情况,对爱好饮酒的干警进行日常监督,对有违反禁酒令倾向的个别干警,及时进行了提醒谈话,同时对违反工作纪律,不准时上下班,不积极参加会议的个别干警也及时进行了谈话。通过谈话提醒,让全院干警自身存在的诟病问题得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避免更严重问题的发生。
谈话工作正如一堵“防火墙”,过滤了一些“违纪”想法与苗头。通过谈话工作的开展,始兴县人民检察院干警更加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同时也增强了党风廉洁意识,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逐步植入人心,使全院干警逐步养成了自觉接受新常态下的组织监督。(始兴县人民检察院 卢慧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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