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巡察工作开展以来,新丰县委以永远在路上的战略定力和耐力持续磨砺巡察“利剑”,努力构建新丰科学、有效的巡察监督体系,共发现主要问题408个,问题线索38条,已移交问题线索38条,12条己转立案审查,5条已作了结,21条正在核查中,处理党员干部等18人。巡察“利剑”作用初步发挥,在全县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
不断强化巡察队伍建设。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的决策部署,新丰县于2017年8月成立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任巡察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任巡察领导小组副组长的“5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县委巡察办和2个巡察组和77人的巡察干部队伍人才库。认真组织巡察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等,通过“以干带训、以老带新”的方式,让巡察干部快速进入角色,并在实践中练兵、在实践中成长,确保巡察工作有序开展。
不断推动巡察工作开展。自巡察工作启动以来,新丰县委巡察机构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巡察工作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已完成了对13个县直单位的6轮常规巡察,2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全县19个省定贫困村的巡察,全县养老机构专项巡察,配合市县交叉巡察组完成了对县环保局的巡察工作。巡察重点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六大方面开展监督检查。
不断督促巡察问题整改。截止不前,新丰县巡察发现的问题已全部反馈给被巡察单位进行整改,要求被巡察单位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围绕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个研究分析,制定以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为主要内容的切实可行的整改工作方案,巡察办与巡察组加强了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督导,促使整改工作落实,目前除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外,所有反馈的问题均已得到了整改落实。(新丰县纪委监委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