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昌市纪委监委出台《乐昌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制度》,为规范有序地组织开展特约监察员工作,推动监察工作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据悉,特约监察员是该市监察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程序优选聘请,以兼职形式履行监督、咨询等相关职责的公信人士。该制度明确规定了特约监察员的聘请范围、任职条件、聘请程序及任期、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和履职保障等内容。特约监察员工作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重发挥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着力发挥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
接下来,该市纪委监委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从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等人员队伍中优选聘请特约监察员,充分发挥其监督员、参谋员、联系员、引导员的作用,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落实执纪必先守纪、律人必先律己的要求和担当。(乐昌市纪委监委 黄贵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