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浈江区召开的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该区2位镇(办)党(工)委书记、2位区直单位党组书记和2位区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就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廉洁自律、存在不足及下一步打算等方面的情况向区纪委全会作“述责述廉”报告,并接受评议。
会议组织全体区纪委委员对十里亭镇、曲仁办、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市第三中学和东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6个“述责述廉”的单位现场评议,在全面从严治党、执行政治纪律及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纠正“四风”效果、民主作风和科学决策、选人用人、解决基层突出问题、党员干部队伍工作作风、主要负责人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负责人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廉洁从政等9个方面进行书面评价。评议活动中,收集意见建议8条。
该区纪委对“述责述廉”评议情况进行汇总后报区委,作为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一个重要内容,并将评议结果反馈给组织人事部门,作为今后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依据。这是浈江区连续第六年组织“述责述廉”活动,开展“述责述廉”活动,目的是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也是从严治党,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一个重要载体。浈江区将在开展“述责述廉”活动的同时,积极探索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行使权力监督的有效途径,不断走出一条具有浈江特色的反腐倡廉监督工作新路子。(浈江区纪委 曾炳祥 刘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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