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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盘活“本地资源” 充分发挥查办案件震慑治本作用

来源: 本站发表日期:2019-04-08 10:21:00

“公款姓‘公’,即便是为集体‘谋福利’也无法掩盖违纪犯罪的实质,纪法面前永远不要有侥幸心理。”“‘身边人’成为被告人,心里总有一种莫名的痛……”庭审结束,旁听人员感慨、痛心不已。

日前,广东省韶关乐昌市纪检监察机关和民政系统的部分党员干部旁听了乐昌市社会福利院原院长沈某军等3人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案件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像这样把身边典型案例变成“活教材”,多载体开展警示教育,在乐昌市已成为常态。近年来,该市纪委监委通过盘活“身边人“身边事”,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治本作用,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

拓宽载体,典型案例成为“活教材”

“2019年2月26日下午,市司法局肖某在参加十三届纪委四次全会时打瞌睡,被给予全市通报批评……”

日前,一则关于违反会风会纪典型问题的通报下发至该市各单位各部门,在党员干部中引发了热议。

“以前总认为通报的案例离我很远,如今看来,我们认为的‘小问题’也可能变成‘大典型’,不能再掉以轻心了。”该市一名党员干部表示此次通报对党员干部的冲击很大,第一反应是必须绷紧纪律弦,决不能以这种方式“出名”。

“身边鲜活的案例对党员干部的触动是最直接也最深刻的,尤其是感觉自己也可能成为‘典型’的时候。”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室负责人表示,对“身边人”“身边事”的不定期通报,可以引导党员干部恪守底线、除“看客”心态。

除了典型问题、案例通报等“活教材”,该市纪委监委还精心筛选本地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在进行深入剖析后,通过拍编印警示教育读本、摄警示教育片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巡回演出等方式把“身边人”变成“纸上人”“片中人”“台上人”,形成强烈警示效应。

靶向发力,差异化开展警示教育

“大源镇原党委委员、泗公坑村委会主任兼党支部书记黄某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共同侵吞征地补偿款并收受他人财物……”

该市村“两委”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剖析现场会上,授课人通过对该市近年查办的村“两委”干部贪污受贿等典型案例的全面梳理、深刻剖析和系统讲解,为227名村“两委”干部注入“清醒剂”。

“听了那么多本地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例的剖析,感觉被狠狠敲了一下……莫伸手,伸手必被抓。”一名村“两委”干部在剖析会后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近年来,该市纪委监委针对不同对象、不同岗位精心挑选本地案例、分类设置课程,多载体、差异化开展警示教育。针对全市党员干部,组织学习本地典型问题、案例通报和本地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警示党员干部“莫伸手”。针对新任科级干部,根据其新任岗位特点专门设置警示教育课,在上任之初就为其敲响纪法警钟。针对村“两委”干部,通过违纪违法案例剖析现场会和“送课下乡”等形式让其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警惕村官变“村霸”……

“警示教育既要突出共性,也要兼顾差异性、增强针对性。分类施策、靶向发力,才能触及党员干部的灵魂深处。”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还积极通过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领域党员干部旁听职务犯罪庭审等多种形式,进一不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举一反三,强化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

“教育工委针对乐城第二小学违纪案进行了深入剖析、举一反三,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廉政风险精准防控、幼儿园伙食费管理等相关文件,在全系统开展以案治本工作……”

该市纪委监委坚持要求凡查结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需以案件剖析为基础,通过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干部大会、党支部会议等多种形式,在本单位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开展警示教育。

2018年以来,该市所有镇(街道、办事处)和12个市直单位针对本地本单位查结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均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 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活教材”敲醒“沉睡者”、敲打“装睡者”,切实把执纪审查成果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因人因事开展教育,点人点事深入剖析,举一反三、以案明纪,才能增强震慑力度,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引以为戒,自觉抵制诱惑,真正做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同时,该市纪委监委协助案发单位党委(党组)针对剖析、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问题,全面清理、审查和评估各项制度性文件,逐一排查风险漏洞,进一步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扎牢制度笼子,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做实监督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推动办案成果向治本成果的转化。(乐昌市纪委监委  吴莉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