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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纪委监委:“四坚持”办理实名举报 确保案结事了

来源: 本站发表日期:2019-04-10 15:49:00

南雄市纪委监委在办理实名举报过程中严格做到“四坚持”,查办质量得到明显提升。2018年以来,该市共受理实名举报103件,均已按规定予以办理,杜绝查办不力引发重复信访,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

一是优先查办。在收到署实名的信访举报后,优先安排人员、优先安排时间调查核实。由委局机关相关部门办理的,一般要求在15天内完成初查;如是情况紧急、易引发群体性问题实名举报,则要求快查快办,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查,避免因查办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情况的发生。对转交下级办理的,在规定办理期限的同时,采取专人跟踪督办、业务指导等方式,以确保按期办结。截止目前,该市未出现因延误办理时间而导致群众重复越级的情况。

二是取证到位。为避免因承办人员在调查过程中走过场,对信访问题查办不彻底而造成重复、越级访的情况,该市明确要求办案人员在调查核实中要做到深入、细致,取证要全面,让事实说话,凡是信访举报中涉及的事项,或信访举报人可能提出疑问的都要调查了解清楚,做到不留“尾巴”、不做“夹生饭”,对查办不彻底的,要求承办单位补充调查,直至问题全部查清为止。

三是反馈到位。调查结束后,按照“谁承办、谁反馈”的原则,调查人员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领导阅批后,由承办人向信访反馈,信访人无异议的,一律要求其在反馈表中签名。在实施反馈时,对信访人提出合理的意见,尽力帮助解决,对期望值过高的,也是耐心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坚持以理服人。如该市雄州街道居民何某某反映其本人2008年曾申请办理了低保并获得批准,但一直未领取过低保补助,怀疑被人冒领,并声称,如纪检监察机关不处理,将越级信访。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该市立即组织人员到民政等部门进行核实,但均没有查到何某被批准为低保人员的相关资料。为此,承办人将核实情况向及何某作了反馈,并向其出示证据材料,同时告知其如生活确实困难,又符合低保申请条件可向相关部门申请,使何某消除了疑虑和怨气,之后没有出现重复或越级上访的情况。

四是结案从严。在审核中重点把握信访举报案件办理过程中获取的证据材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属实程度的认定是否准确规范,以及被反映人对存在问题是否进行整改等。符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规、处理恰当、手续完备”要求的方能结案,对不符合结案要求的,由承办人员继续补充完善,直至案结。(南雄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