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纪委监委的同志们这么快就为我们追回了这笔钱,太感激了!”近日,在南雄市水南村委会,纪检监察干部将被村小组长侵占的10.1万元征地分红款发还给村民杨某明兄妹。9月6日,杨某明兄妹专门将一面书写着“人民公仆 执纪为民”的锦旗送到该市纪委监委表示感谢。
据悉,南雄市纪委监委接到信访举报,反映雄州街道水南村委会第三村小组组长杨某泉将村民杨某明兄妹的分红款占为己有的问题。该市纪委监委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成调查组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经查,2015年,雄州街道水南村委会第三村小组对当时享有征地分红资格的村民进行分红,杨某泉以杨某明兄妹在外务工无法联系,为杨某明兄妹代领为由,领取杨某明兄妹的2股(人)分红款及新农村建房指标转让款共计10.1万元后一直未将该分红款和建房指标转让款给回杨某明兄妹,而是全部用于个人日常开支。市纪委监委依法对杨某泉进行了查处,对侵占款10.1万元予以追回,并及时将这笔资金全部发还给了杨某明兄妹,确保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今年以来,南雄市纪委监委聚焦基层信访、村级“三资”管理、农村党员干部“四风”及腐败等突出问题,加强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排查,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坚决查处,构筑保护群众利益的廉洁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