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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纪委监委:以案为鉴 严防“灯下黑”

来源: 本站发表日期:2020-05-29 18:11:00

“他在担任市纪委书记期间,在监督执纪中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将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职务晋升、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严重损害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的形象,严重破坏所任职地区的政治生态。这是乐昌市纪委监委机关第二党支部在开展警示教育专题党日活动。活动中,该支部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剖析了3起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例,引导党员干部按照“五个摆进去”要求,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对照检查,并逐一谈体会、立目标。

连日来,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为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为系好“风纪扣”,严防“灯下黑”,该市纪委监委以党支部为单位,分批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严防‘灯下黑’”专题警示教育党日活动,通过对纪检监察干部典型案例的剖析学习,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以案为鉴、反躬自省,杜绝“旁观者”“局外人”心态,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坚决防止“灯下黑”通过警示教育活动,全体纪检监察党员干部纷纷表示深受教育和警醒,也更加清醒地认识到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并不具备“天然免疫力”,作为纪检监察党员干部,更加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绷紧纪律这根弦用实际行动擦亮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底色,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由一名执纪执法者变成违纪违法者,由监督者变成了‘狱中人’,何其唏嘘!我们只有不断硬化自身作风‘堡垒’,才能确保不被击穿。”一名纪检监察党员干部在接受警示教育后深有感触。(乐昌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