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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区纪委监委:坚持“三个强化” 持续整治作风纪律

来源: 本站发表日期:2020-08-27 14:43:00

今年以来,曲江区纪委监委坚持以“三个强化”为抓手,持续发力整治作风纪律,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纪律松弛、会风不正、办事拖拉、工作错漏等问题。

强化问题导向,做到抓早抓小。针对当前干部队伍作风方面普遍存在的问题,区纪委监委制定《关于开展作风纪律整治的实施方案》,聚焦工作纪律、学风学纪、会风会纪等3个方面16个具体问题,从小处抓起,从细处入手,整治干部队伍作风纪律。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突出的单位,组织召开作风纪律分析会,通报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做到常抓长严。截至8月,共抽查16个单位,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8个,谈话提醒或批评教育16人;开展会风会纪监督20次,下发通报3期,谈话提醒或批评教育41人;召开有关单位作风纪律分析会2次。

强化协作配合,凝聚监督合力。区纪委监委联合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通过明察暗访、联合督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监督合力,拓宽问题发现渠道。截至8月,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监督检查2轮,下发通报2期,反馈并督促整改问题10个,对14名工作作风不实的扶贫干部点名道姓全区通报;开展机关工作纪律及办公场所管理专项检查,下发通报2期,反馈并督促整改问题6个,谈话提醒或批评教育3人;对镇干部执行“五天四夜”规定和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情况开展暗访,反馈并督促整改问题7个,批评教育7人,下发监察建议书1份。

强化结果运用,增强警示震慑。区纪委监委严格责任追究,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视情追究领导责任,并综合运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绩效评价等手段加强对监督检查结果的运用,对一个年度内出现2次以上违反作风纪律的,取消其当年度评先评优、职务职级晋升等资格。同时,加强与组织部门信息互通,对存在作风漂浮、自律不强、遵纪不严等情形的领导干部,由组织部门按照《韶关市曲江区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现级干部实施方案(试行)》有关规定,予以考验性管理或职务职级调整。截至8月,共对7名推动工作不力、违反作风纪律的区管干部进行了职务职级调整。曲江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