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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要闻

向“为官不为”亮剑——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会前系列报道之一

来源: 本站发表日期:2017-02-09 15:55:00

    办事拖拉、敷衍塞责,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作风散漫、纪律松弛……这些平时工作中大家司空见惯的现象,如今都要被问责了。

2016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针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强化责任追究、鼓励干事创业,持续用力整治“为官不为”问题,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为官、事业有为”。

强化责任追究 用机制约束“为官不为”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了对“为官不为”问题纪律审查力度,紧盯精神不振、工作不实、执行不力、效率不高等“为官不为”突出问题,实行市县两级联动明查暗访、跟踪问责、通报曝光,形成了正风肃纪的强大威慑。据了解,2016年以来,全市查处“为官不为”问题28个,给予党政纪处分29人;在党内文件和韶关廉政网、韶关日报等主要媒体上实名通报曝光“为官不为”问题16个,取得了良好的政治和社会效果。

为官要为民,有职当尽责。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针对当前部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官不为”等问题,去年5月,我市出台了《韶关市机关作风和效能问责实施意见》,列出政令不畅、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8类27项“为官不为”问题“负面清单”,细化问责程序、问责方式、问责主体和问责对象,确保对“为官不为”行为的问责能够抓得住、抓得准、抓得实。

实施容错免责 鼓励干事创业

有为才有位、在位当有为。去年以来,我市坚持树立正确执纪导向,激励广大干部干事创业,让“为官不为”者没有立足之地,让为官敢为、为官有为者脱颖而出。

去年,我市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紧贴韶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加强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从纪律的角度多次强调要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氛围,使不为者无官可为,让有为者有官有位。

为贯彻落实“两个尊重”、“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坚持正确的执纪导向,大力营造鼓励改革创新、支持担当作为、宽容工作失误的良好氛围,我市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容错免责机制的通知》,最大限度地消除了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思想顾虑,为想干、善干的干部吃下一颗“定心丸”。

同时,围绕“责任、担当、为民”三个基本的用人导向,我市切实把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有为民情怀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如在2016年换届工作中,我市抓好市县镇三级领导班子换届纪律监督,加强换届风气专项巡查,核查反映违反换届纪律方面的问题线索22条,取消2人的任职资格,坚决刹住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换届换出团结、换出干劲、换出活力。(来源:韶关日报 记者 李赟 李陶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