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完成改革试点工作任务
为韶关振兴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1月19日,韶关市举行监察委员会成立大会 杨纯 摄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莫高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郭健生共同为韶关市监察委员会揭牌 杨纯 摄
1月19日,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并召开成立大会,宣布市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组成人员,部署下阶段工作。市委书记、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莫高义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把市监察委员会的成立作为新起点,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完成好各项改革试点任务,努力开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韶关振兴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郭健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华旭初等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莫高义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实践创新。我们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把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实现全面依法治国,以及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战略举措,抓好抓实。
莫高义要求,要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改革试点工作各项任务。要在统一思想上下功夫,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最大限度发挥整合效应,扎实推动人员融合,努力取得“1+1>2”的效果。要在完善机制上下功夫,抓紧完善监察委员会运行工作机制,并继续加强对县(市、区)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推动监察委员会工作规范运行。要在协调衔接上下功夫,着眼于构建合署体制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工作体系,积极探索法纪协调衔接机制,不断优化工作流程。
莫高义强调,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履职尽责,努力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要立足新起点,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始终坚持把讲政治放在首位,探索形成有效管用的监督方式,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要展现新作为,加快全面高效融合,切实履行好“监督、调查、处置”三项职责,着力构建覆盖全市的监察体系,切实提升监察效能。要作出新表率,用担当诠释忠诚,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紧约束,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切实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打造过硬监察队伍。
19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选举郭健生同志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下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依法任命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3名、委员5名。至此,我市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全部完成组建挂牌工作。(韶关日报记者 曹智辉 潘俊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