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4日下午,市纪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和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郭健生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内涵丰富、目标明确,对于我们做好新时代各项工作、推动韶关振兴发展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见成效。
会议强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落实“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重要要求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充分发挥专责监督作用,认真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积极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韶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必须落实到每个人、每个岗位的具体实践中。要紧密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深入思考,认真谋划,特别是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大研究力度,切实把情况摸透、把问题找准、把措施订好、把责任压实,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实实在在体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成果。
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各自思想和工作实际谈了学习体会,进行了交流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