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近期我市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浈江区犁市镇黄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何永清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吃喝、购买发放年货礼品和报销个人车辆燃油费的问题。2014年7月至2017年4月,何永清先后两次违规组织、参与使用村集体资金吃喝及购买发放年货礼品共0.9万元,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报销个人车辆燃油费1.98万元。此外,何永清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8月,何永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曲江区政协提案科副科长曾祥团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曾祥团在兼任驻枫湾镇浪石村扶贫工作组组长期间,违规使用扶贫工作经费超额超范围发放驻村扶贫干部伙食补助和加班补助共1.54万元,其中曾祥团违规领取0.43万元。此外,曾祥团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0月,曾祥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政务记过处分。
三、始兴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原局长刘伟雄公款报销个人费用的问题。2014年至2016年,刘伟雄违规使用公款报销个人手机话费、停车费共0.39万元;2015年至2017年,始兴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存在公务接待和公务采购费用过高、挥霍浪费的问题,刘伟雄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1月,刘伟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政务记过处分。
全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强化纪律和自律意识,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重点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搞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占有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持之以恒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纠正“四风”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首要职责,深挖细查、精准发现借过节之机搞违规吃喝送礼、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旅游、滥发钱物、借机敛财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线索。要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执纪监督、审查调查的重点,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群众和媒体反映、监督检查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和重要舆情,要立即组织核查,并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