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纪委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以省定贫困村专项巡察为重点,通过打好专项巡察、专项督导、跟踪审计、“回头看”检查等“组合拳”,构建了纵横交织、严密有序、覆盖全面的监督网络,有力推动专项治理工作。2018年,全市共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56条,立案22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8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11人。
据了解,该市下发了《关于对省定贫困村开展专项巡察工作的通知》,统筹调配市县两级党委巡察工作力量,扎实推进专项巡察工作。去年9月20日,完成了全市278个省定贫困村的专项巡察工作,提前一年多实现全市省定贫困村专项巡察全覆盖。同时,该市及时牵头组织市委农办、市财政局成立5个督导组,对10个县(市、区)推进省定贫困村专项巡察工作开展了两轮督导,指导各县(市、区)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解决巡察“巡不深、察不透”的问题。
针对专项巡察、明察暗访、来信来访、专项督导等发现的问题,该市统筹市审计局组成10个审计小组对县(市、区)开展“推磨式”异地交叉跟踪审计,围绕扶贫政策落实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两条审计主线,“点穴式”重点审计了33个镇75个省定贫困村。
在督促各县(市、区)抓好立行立改的同时,该市组织4个监督检查组对各县(市、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监督检查。并开展专项巡察“回头看”,目前已对5个县(市、区)党委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从“组织保障、问题纠正、问责追究、建章立制”四个方面,重点检查省定贫困村专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巩固巡察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韶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