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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要闻

韶关:完善工作机制 推动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 本站发表日期:2019-04-28 10:20:00

今年以来,韶关市纪委着力完善收信办信、呈批流转、线索处置和审核把关机制,提高信访举报的办理质效,切实推动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市纪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2018年信访举报情况分析印发《关于明确市纪委监委信访举报办理等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对高质效处置问题线索时提出明确要求1-4月,市纪委共受理处理信访举411件(次),下降9.7%;信访件流转质效明显提高,平均流转速度提升了一倍

明确流转时限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规定的时限要求,明确网络举报件当天接收上级转送件5个工作日内完成分流的要求;明确各级各部门对收到属于市纪委受理的信访举报,自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原件附函报送市纪委信访室。

精简批程序。建立分级审批制度,收到被反映对象为乡科级及以下人员的一般信访举报件,经分管常委审批后即可分流转送对交办件、重要件需报送分管副书记审批;对上级交办件、被反映对象为本级管理干部的信访举报件需逐级呈送书记审批后分流转送。

高效转送处置。本级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承办的问题线索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分办转送,其他问题线索由信访室直接分流转送。承办部门自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必须提出线索处置意见,制定处置工作方案并履行审批手续。

加强督办审核。信访室定期跟踪督办信访举报办理情况,监督检查室加强对联系县(市、区)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处置问题线索的指导,目前已督促指导17次。对县(市、区)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承办的重要件采取“双审核”机制,由信访室和联系监督检查室分别进行审核,确保问题线索查办质量。(韶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