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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优良作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提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要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良好的精气神抓落实、突出重点抓落实、转变作风抓落实、增强本领抓落实、完善机制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见到实效,为新时代韶关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过去的一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四次全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积极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坚持以理论武装引领初心使命
2019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领导带头学、全面系统学、持续跟进学、联系实际学,深刻把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推动成果转化。健全完善常委会(扩大)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把学习作为第一议题,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先后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28次、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4次。
扎实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坚持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一体推进。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初心使命重要论述”等8个专题交流研讨,围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9个课题开展“深调研”,形成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共识和思路举措。结合警示教育,委主要领导为全市党员领导干部作辅导报告1次,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讲党课2次,班子成员为联系地区和所在支部讲党课41次。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督促指导县级纪委监委认真开展主题教育。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出整改措施28条,推动形成制度成果17项。
主动担当“两个维护”根本政治责任
2019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着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坚决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提供了坚强保障。
深入排查利用茶叶、石斛、黑颈龟、高价烟等地方特产助长不正之风的问题,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地方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的现象。针对整治违建别墅不到位的问题,先后4次对有关市直部门、县级政府一把手开展提醒谈话,推动整治工作有效开展。针对被省纪委暗访曝光的翁源县新江镇上坝村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在全市部署查纠农村饮用水安全等民生工程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现问题28个,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严肃查处“七个有之”问题,把“三个决不允许”要求落到实处,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5件,处分18人。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查处问题64个,处分88人。
加强对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等问题。创新党组织一把手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机制,引入现场询问和第三方评价环节。坚持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全市问责管党治党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26人。严把选人用人关,市纪委监委回复党风廉政意见772人次。
用心用情用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2019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107件,处分945人,移送检察机关46人,督促推动党中央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见效。
市纪委监委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制定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具体措施,深入乐昌市、新丰县、乳源县部分镇村对贫困户危房改造和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开展暗访,摄制暗访专题片,推动各地各部门尽快加以解决。全市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案件101件,处分89人,移送检察机关3人。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的12个共性问题和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公安机关打掉新丰县两个“套路贷”犯罪团伙。加大“打伞”力度,坚决打掉涉黑涉恶团伙背后的“保护伞”。全市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61人,处分49人,移送检察机关10人。
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2019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同时,开展市县巡察质量提升年活动,统筹推进对村巡察全覆盖。
市纪委监委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总体要求,着力精准发现问题。新增2个市委巡察组,形成“一办五组”工作格局。完善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全年完成3轮常规巡察、1轮提级交叉巡察,发现管党治党宽松软方面问题774个。
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对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机制,细化市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机构监督职责。抽查9个已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对1个整改不力的党组织进行通报,对2个整改成效不明显的党组织一把手进行约谈。加快对巡察移交重要问题线索处置,推动立案21件,处分13人。
开展市县巡察质量提升年活动,建立市县两级新提任干部参加一轮巡察工作机制,统筹指导县级巡察机构完成42轮对234个党组织的常规巡察,发现问题4182个,推动立案52人。对村巡察全覆盖完成率达82.79%。
全力推动监督从“有形”向“有效”转变
2019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实做细监督首要职责,做到精准发力,不断增强对权力运行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委托党组织一把手提醒谈话作为撬动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全市委托党组织一把手提醒谈话95人次,通过谈话有3人主动交代或讲清问题,立案45人,处分11人。
全市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829人次、同比增长10.3%,“ 四种形态 ”占比分别为58.5 %、28.3%、8%和5.2%,第一种形态占比逐年增长。用好监督执纪“七个看”和问责“六字诀”,对每一起案件都力求从政治、纪法、社会效果相统一的高度综合考量、精准处置。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浈江河非法采砂案涉及112名党员、干部的处置工作不搞“一刀切”,做到实事求是、宽严相济。
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全市出动暗访人员2054人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1个,处分106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1起。深入整治县镇领导干部“走读”问题,抽查县镇领导干部845人次,“走读”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持续开展工作纪律和办公场所专项检查,严肃会风会纪,推动干部队伍作风持续好转。
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2019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2411件,处置问题线索3306件,同比增长27.1%。立案1215件,处分1112人,其中查处县处级干部20人、乡科级干部149人,采取留置措施32人,移送检察机关50人。重点查办了原市公路局党组书记局长龚水石,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游加慧、浈江区委原常委副区长黄祖平等5名市管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
深入开展“天网2019”行动,组建追逃工作专班,扎实推进重点个案攻坚。全市追回外逃人员13名,其中外逃7年的“红通人员”黄鹭被成功劝返回国投案,畏罪潜逃19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戴院勤在厦门被抓捕归案。
举办主题教育警示教育会议暨全市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摄制警示教育片《初心的蜕变》,开展“家庭助廉大家谈”“党风廉政教育进党支部”活动,组织开展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和集体廉政谈话,加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针对查办案件发现的问题,推动有关地区和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出“你在我心安”“清廉是福”主题海报,摄制“廉洁韶关·你我共建”系列廉政微视频,营造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
坚持以深化改革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2019年,市纪委监委一体推进“三项改革”,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治理效能,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严格执行双重领导体制,完善“两为主一报告”等工作机制。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全市派出功能区监察专员办公室3个、派出镇(街)监察组109个。优化内设机构管理和运行机制,规范内勤管理、文件报送、文书格式和办案流程,健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立案相关工作程序规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有关规定,建立办案协作区制度,推动机关运转规范高效有序。
协助市委制定深化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印发4个配套改革文件及任务分工方案,分类施策推进市管企业、市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统筹指导县(市、区)纪委监委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推动出台县级派驻机构改革文件。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共立案36件,同比增长20%。
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队伍
2019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始终把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市纪委常委会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全覆盖开展谈心谈话。积极开展党支部达标创优、党员评星定级等活动,建立健全党建管理制度13项。坚持“把支部建在一线”,在专案组、巡察组、和畅园项目办成立临时党支部11个。开展机关党支部书记向机关党委述责述廉,充分发挥党支部书记“头雁”作用和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干部培训工作要求,组织学习中央纪委编印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系列课程讲义汇编,观看省纪委第一、二期青年干部论坛录像,邀请省纪委监委业务骨干授课,组织开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市、县、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覆盖率100%。
落实省纪委监委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制定7个方面34条整改措施。对县级纪委监委开展专项检查,发现10个方面32类261个具体问题,反馈整改意见44条。完善选调录用干部办法,提拔任用67人,交流轮岗17人,纳入政绩档案管理107人,形成鼓励干事创业的鲜明用人导向,营造“比学赶帮超”浓厚氛围。聘请首批特约监察员20名,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坚决防治“灯下黑”
新的一年,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将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严格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为韶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