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内监督,韶关市委决定派出市委巡察组对韶关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3个单位(企业)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10个县(市、区)纪委监委机关和党委组织部开展提级巡察。时间为2025年10月上旬至2026年1月上旬期间。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意见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上述单位(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市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乐昌市、浈江区纪委监委机关、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18127388427,电子邮箱:sgswxcz01@163.com。
市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韶关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127388219,电子邮箱:sgswxcz02@163.com。
市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仁化县、乳源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机关、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18127388860,电子邮箱:sgswxcz03@163.com。
市委第四巡察组负责巡察新丰县、曲江区纪委监委机关、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18127388420,电子邮箱:sgswxcz04@163.com。
市委第五巡察组负责巡察始兴县、翁源县纪委监委机关、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18127388590,电子邮箱:sgswxcz05@163.com。
市委第六巡察组负责巡察南雄市、武江区纪委监委机关、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18922594817,电子邮箱:sgswxcz06@163.com。
信箱地址:韶关市浈江区熏风路9号市委大楼109市委巡察办。
受理来信来电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6年1月2日。广大干部群众也可通过微信扫描“巡察监督平台”二维码反映情况。
特此公告。

巡察监督平台
中共韶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