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部署,十三届韶关市委第八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巡察反馈采取“一对一”现场反馈和书面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6个市委巡察组分别反馈了常规巡察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3个单位(企业)党组织,以及提级巡察县级纪委监委机关、党委组织部,机动巡察县级“百千万工程”情况。
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参加巡察反馈会议,传达市委书记陈少荣在听取十三届市委第八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反馈意见、做好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委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正视问题,狠抓整改,把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净化政治生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抓手。党委(党组)要扎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一项一项抓,一项一项改;主要负责同志要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抓总、以上率下,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履职尽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任务。要动真碰硬抓整改,深化成果运用,注重标本兼治,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管长远、管根本的制度机制,以整改实效助力全市“十五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据了解,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