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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全家腐”悲剧重演

发表日期:2026-03-18 09:00:00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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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搞权钱交易和家族式腐败。”随着蒋超良被提起公诉,这一表述再次引起热议。
  蒋超良,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原副主任。电视专题片《一步不停歇 半步不退让》中,曾披露蒋超良“家族式腐败”的细节:他从小就对两个弟弟关爱有加。走上领导岗位后,更利用权力来“照顾”他们。
  一开始,两个弟弟拉拉“皮条”、提提“篮子”。一些不法商人看到他们敢收钱、能办事之后,“围猎”方式也更加大胆,跳过温水煮青蛙式的“感情培养”,一上来就直奔“花大钱办大事”,动辄就是巨额利益输送。最终,三兄弟沉醉在权力带来的光环之中,权钱交易变得更加赤裸、疯狂。
  梳理中央和各地纪委通报发现,近年来“家族式腐败”案件时有发生,主要表现为几种形式:一是弄权“夫妻店”,配偶沦为腐败“白手套”,或直接参与利益输送;二是敛财“父子兵”,利用子女代收好处、合伙经商,变相套取利益;三是贪腐“兄弟连”等,腐败扩展至领导干部的兄弟姐妹、姻亲等,共同构建腐败网络。值得注意的是,“家族式腐败”绝非高级领导干部的“专利”,党员干部不论职务高低,一不留神都极易滑向违纪违法深渊。
  当然,家族并不天然意味着腐败。一个家族,既可以因满门忠烈而名垂青史,也可能因利欲熏心而臭名昭著。只有处于腐败的社会关系中,家族才成为腐败家族。而这个腐败的总开关,就是家风问题。正所谓,“家风坏,腐败现”。正是因为少数党员干部权力观异化、亲情观扭曲,大搞“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前门当官,后门开店”的勾当,才让原则在亲情面前变通、底线在人情世故中失守,把家族变成了利益团伙。
  比如,有的领导干部把家风当成个人小事、家庭私事,对配偶和子女失管失教、溺爱放纵;有的片面认为家人、亲属之间互相帮忙是人之常情,帮一下无伤大雅,按照请托向相关方面打招呼;有的对身边人、身边事并非没有察觉,而是选择袖手旁观,纵容、默许家人和亲属擅权干政、谋取私利,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更有甚者,一些领导干部利欲熏心、贪念膨胀,主动“搭台”,授意亲属子女“唱戏”,将整个家族拉下水。
  “家族式腐败”反映出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重要性,也体现出领导干部身边人对权力运行影响的特殊性。某种程度上,家风不仅关系到一身之进退、一家之荣辱,更关系到党风、政风、国风。当腐败人员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了个人权力、家族权力,形成亲情与血缘、权力与利益相互勾连的利益链,就会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政治生态,带坏社会风气。
  防治“家族式腐败”,就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方面,扎牢制度笼子,增强执行刚性,进一步明确“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的纪律要求,对相关案件动真碰硬、坚决查处,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另一方面,从党员干部家风入手,结合“关键少数”的岗位特点、权力范围,督促领导干部管好身边人身边事,树立良好家风,过好亲情关。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良好家风是抵御贪腐的重要防线,从家庭做起,让家风建设助力作风涵养、培树社会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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