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下午,市纪委、市监察局召开市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会议。会议总结回顾了去年以来市直派驻机构的工作情况;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组、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和市教育纪工委等单位作了交流发言。最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段宇飞作了重要讲话。讲话内容摘要如下:
一、充分肯定派驻机构统一管理,进一步增强工作信心
一年来,各派驻机构在市纪委、市监察局的领导下,在驻在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主动协助驻在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政治意识强。各派驻机构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督促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态度鲜明,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效果明显。二是履行职责的思路清晰。以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为重点,抓住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扎实有效地开展监督检查和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特别是协助驻在部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工作思路清晰,措施得力管用。三是派驻机构管理规范有序。在委局的领导、指导下,通过加强干部提拔任用、交流轮岗、培训锻炼等,派驻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得到优化,素质得到提高。特别是通过制定实施《派驻(出)机构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派驻(出)机构业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促进了派驻机构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派驻机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一些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推进驻在部门反腐倡廉建设的新举措不多,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进一步发挥派驻机构作用,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各派驻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扎实推进驻在部门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等各项工作,切实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服务保障促进作用。一要摆正位置,明确职责。各派驻机构要正确处理与驻在单位的关系,既要自觉接受市纪委、市监察局的领导,又要主动接受驻在单位党组(党委)的工作指导。既要积极协助驻在单位完成工作任务,又要加强对驻在单位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切实发挥派驻机构的作用。二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切实加强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要加强对驻在单位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加强对各项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推动生态跨越发展、建设幸福美好韶关提供坚强保障。三要创新方法,拓展效果。要善于把握纪检监察工作规律,在抓好经常性工作中有新的思路,力求取得新的成效。要善于分析研究驻在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增强反腐败工作的针对性和预见性。要善于运用科技手段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在反腐败中的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加强派驻机构自身建设
各派驻机构要发扬我党的优良传统,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更好的作风,时时处处从严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一是分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市纪委、市监察局分管领导要把加强检查指导派驻机构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特别是对驻在部门重大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纪检监察干部的配备、监督制度措施的制定等,有关领导和相关职能室要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组织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各单位党组(党委)特别是“一把手”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切实负起“一岗双责”,积极支持派驻机构开展工作,为他们提供必要的便利,主动过问纪检监察工作,着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特别是对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要提前预告派驻机构,便于他们列席重要会议,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三是大力加强派驻机构自身建设。首先,政治上要过硬。派驻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驻在单位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带头学习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切实用党纪国法武装头脑,决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问题。其次,业务上要过硬。要加强业务学习,切实掌握履行职能的技能和本领,当纪检监察工作的明白人。第三,作风上要过硬。各派驻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当勤政廉政的表率,还要当奋发进取、开拓创新、敢为敢当、雷厉风行的表率,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