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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讲话

继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推动我省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来源: 本站发表日期:2013-03-25 00:00:00

继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推动我省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

  

  一、积极探索,省直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逐步推进

  

  (一) 注重紧密结合业务工作,明确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坚持围绕中心任务,立足部门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内容和方法步骤,把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融入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责范围、业务工作和管理流程之中,实现廉政风险防控与中心工作的协调推进、良性互动。省工商局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监管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加强规范化建设,推动工商转型升级;省审计厅通过审计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积极探索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新模式,在县委书记、县长同步审计、“村官”审计以及审计结果利用等方面先行先试,走在全国审计前列;省环保厅着重保障环保决策安全、环保审批安全、环保执法安全、资金运用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的“五个安全”,积极构建具有部门特色的惩防体系。

  

  (二) 注重将深化认识和学习教育贯彻始终,构筑思想道德防控机制。坚持理念先行、教育在先,采取集中学习、网上宣传、重点讲解和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教育,深化广大干部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认识,提高参与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省地税局开设专题辅导课,组织廉政讲师团和廉政演讲团深入基层巡讲,开辟“清风城”网上廉政家园,编印《风险防范廉政日记》,制作廉政风险电子图谱,增强廉政风险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省法院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将廉政教育纳入各类培训班的必修课程,积极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开展廉政教育;省民政厅突出教育重点,坚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去年开展廉政谈话18人次。

  

  (三) 注重依据岗位职责和权力运行,建立科学、规范的廉政风险分析排查和评估机制。依据机关“三定”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职责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列出详细的权力清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认真查找风险点,根据权力的大小、廉政风险的发生几率及其危害程度,科学划分风险等级。省国土资源厅编制《单位职能及岗位设置》、《权力事项情况总表》,围绕国土资源规划、土地审批等16 项业务进行风险大排查,整理出410 项廉政风险点,划分ABC 三级风险点;省法院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的意见》,全面落实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公开”的规定,主动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省环保厅紧密结合环保管理职能,查找权力运行“关节点”、管理“薄弱点”和问题“风险点”,着力构建权力配置法定化、权力运行程序化、权力监控全程化的全覆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四) 注重依托科技信息化手段,建立实时、动态的廉政风险监控和预警系统。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对业务工作流程实行“标准化再造”,改造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将制度化为程序,对权力运行实行动态监控。省法院使用“广东法院综合业务系统”,初步实现对审判执行工作全程跟踪和动态监督,对全省办案综合情况实时监测;省检察院运用《广东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软件》,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过程和质量管理;省地税局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化载体,研发了惩防体系信息管理系统,分效能监察、廉政预警、风险管理和税收执法责任制等几大功能模块,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行使的全过程进行数据分析和监控;省民政厅应用民政业务统一软件,加强对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管,同时利用电子监察实时监控系统,对行政审批项目实时监察;省国资委运用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与各监管企业资金往来、抵押担保、财务担保和账务账目的在线实时监控,发现异常,及时追踪,及时纠正。

  

  (五) 注重巩固深化工作成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建设。对岗位职责标准、工作流程、规章制度、考核办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等成果进行梳理、整合和汇编,形成岗位职责有标准、执法办事有规范、监督考核有依据,推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省审计厅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认真落实“八不准”纪律、审计组廉政监督员制继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推动我省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度等10 项具有审计特色的反腐保廉工作机制;省地税局不断完善领导干部监督机制、税收执法规范机制、税企廉政联防机制、责任考核约束机制等四项内控机制建设;省国土资源厅制作《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防范措施表》、《廉政风险点监管工作流程图》和《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构建国土资源系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基本框架。

  

  二、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责任感与紧迫感

  

  (一)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惩防体系建设,是改革开放30 多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 年工作规划》明确要求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切实把防治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最大程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建立预防腐败信息共享机制和腐败风险预警机制。

  

  (二)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通过廉政风险排查、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和深化相关改革,逐步消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有利于加大治本力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通过关口前移、防范在先,有效防止权力滥用、以权谋私等腐败风险,有利于加大预防力度,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通过进一步整合现有反腐倡廉各项制度、措施,促进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有利于加大制度建设的力度,实现由“事后惩处”到“事先预防”的转变。

  

  (三)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是对干部的有效保护。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就是要紧紧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岗位,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从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管理环节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全面查找存在或潜在的岗位廉政风险,从苗头抓起,从源头治理,发挥引导、防控、纠偏作用,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使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最大限度地减少违纪违法问题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同时,开展廉政风险查找和等级评估,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的过程,也是广大党员干部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使干部知道风险,查找风险,不敢冒险,力求保险,有利于党员干部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自觉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防线。从这个意义上说,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为干部提供了护身“法宝”和干净干事的“保险箱”。

  

  (四)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是实现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有效途径。建立一个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实现“依靠制度管人管事”,实现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是促进转型升级、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依法治国的重要条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就是要通过依据部门和岗位的职责、职权行使流程去查找、防范、控制廉政风险,理清和明晰职能部门、内设机构以及各个工作岗位的权责,促进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通过健全民主法制和程序规则,促使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增强法治意识,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促进行政管理工作规范化;通过不断查找风险和漏洞,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推进各项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从而不断提高行政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一) 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一是要清权确权。要对照法律法规和机关“三定”方案,依据“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按照职责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对单位、内设部门和岗位权力事项进行清理规范,撤销违规自设的权限。坚持市场优先和社会自治原则,推进分权制衡、降低风险,重点要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政府投资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等领域,制定合理分权、规范用权的具体措施,加强岗位之间、环节之间、上下级之间的互相制约。 二是要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对清理后确认的权力,认真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等。针对岗位的工作性质和业务特点,按照“程序法定,流程简便”的要求,编制岗位职权目录、制度目录和业务流程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监督方式等。三是要公开权力内容和运行程序。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对管理和服务对象行使的职权及程序,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或党务公开栏等载体,向社会公开;单位内部事务管理权限,要以便捷形式在单位内部公开。

  

  (二) 进一步查找廉政风险。在查找风险点的过程中要把握三个环节:一是要找对。在规范权力的基础上,围绕每项工作中各个岗位的权力运行这个核心,联系产生岗位廉政风险的主客观原因,通过自己查找、群众评议、专家评估、案例分析和组织审定等方式,重点查找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可能出现廉政问题的关键点和关键环节。二是要定准。认真分析评估每个风险点,依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以及危害程度等因素,对查找出来的岗位廉政风险点,划分为高、中、低3 个风险等级,并编制《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目录》。三是要公开。将查找出的风险点登记造册,建立台账,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示,在更大的范围内征求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 进一步细化防控措施。一是风险岗位工作人员要从自我防控,各部门要从内部防控,各单位要从综合防控三方面分别制定防控措施和计划。二是要认真分析和针对廉政风险发生的原因制定防控措施,属于思想道德因素的,要加强对涉险岗位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纪律约束;对现有制度有缺陷的,要完善岗位履职标准,工作流程设计等;对权力配置过于集中的,要进行分权制衡,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三是要突出制度建设,以正确行使权力为核心,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加强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的制度建设,把反腐倡廉与深化行政管理改革、完善制度规范有机结合,形成依靠制度防控风险的体制机制。

  

  (四) 进一步落实防控责任。一是要实行分类防控。以岗位工作人员自我防控为基础,各职能部门负责防控职能范围内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部门负责人承担风险防控的主要责任。二是实行分级监督。根据《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目录》,对高、中、低级别的风险,分别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三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落实高、中、低级别廉政风险的管理领导责任。建立风险防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落实风险防控措施,监督不力,发生廉政问题的,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问责领导干部。

  

  (五) 进一步加强预警处置和动态监管。在排查、防控廉政风险的基础上,通过日常管理、社会舆情、信访举报、巡视审计、干部考察、述职述廉等多种途径,广泛收集、认真分析廉政风险信息,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预警处置,综合运用风险提示、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处置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化解廉政风险。

  

  四、加强领导,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本部门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等要求、同时推进。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是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体现作为的有效抓手。因此,要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今年考核各派驻纪检组工作的重要指标。

  

  (二) 突出重点,统筹推进。

  

  各单位要围绕“人、财、物”重点领域、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对象和权力运行的关键部位,牢牢锁定“三重一大”事项,深入排查廉政风险,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构建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体覆盖。要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坚持围绕中心,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结合起来,融入各单位的职责任务、业务工作和管理流程之中,贯穿于权力运行的全过程。要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与开展廉政教育、规范权力运行、深化各种形式公开、完善行政审批制度、优化公共资源配置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整体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三) 大胆实践,勇于创新。

  

  廉政风险防控是一项探索和创新性的工作,实践性很强。廉政风险点找的准不准、防控措施定的实不实、效果明显不明显,都要靠实践来检验、来完善、来提升。各单位要根据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控风险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要加强调查研究,注重顶层设计,不断深化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定期分析防控机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风险内容和防控措施,形成出现问题能及时修正的风险防控动态管理体系。要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积极借鉴国内外的有益经验,积极探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

  

  (四) 认真指导,加强检查。

  

  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展缓慢和落实不认真的部门,要进行重点督促指导。要注重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树立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带动面上工作,推动工作更好地开展。各单位要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内容,制定严格检查制度,细化考评标准,优化考核程序,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工作做得好的部门,还要注意向直属单位和和系统延伸,力争做到纵横结合、上下联动整体覆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