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信息公开>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参与“纪检监察干部日志·记录2015”征集活动的通知

来源: 本站发表日期:2015-03-10 16:55:00

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市纪委、市监察局各派驻(出)机构:
   
为记录、展示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的新风貌,增强公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了解,宣传普及廉政文化,近期,中央纪委监察部网面向全国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日志·记录2015”征集活动。邀请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广大摄影爱好者及广大网友踊跃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采用照片或文字形式,记录纪检监察工作火热实践,记录纪检监察干部的酸甜苦辣。
  1.照片类。将摄影镜头对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拍摄、记录他们在一线参与查办案件、监督执纪、信访接待、宣传教育等工作的生动画面和工作场景。可以记录一天、几天,某项专项工作等,应是系列组图,配上简要的文字说明。
  2.文字类。讲述自己或身边的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可以是工作心得体会,也可以是办案手记、接访日记等。
  征集活动开展时间为2015年全年。照片、文字将在网站和客户端择优发布,特别精彩的将在网站头条头图、客户端要闻推送。年终将对优秀作品进行奖励。
  二、有关须知
  1.照片类作品应主题鲜明,生动鲜活,所反映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人物身份必须准确。图片需为彩色数码照片,格式为JPEG,大小在500k—2MB之间。
  2.文字类作品,应贴近实际,夹叙夹议,有真情实感,文风朴实,文字精炼。字数在1000字左右。
  3.所有作品请注明作品主题、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三、投稿方式
  各地各单位提供的稿件请发送至市纪委宣传部邮箱(8897334@163.com),由市纪委统一向省纪委报送。如是组图,请打包报送,并注明“纪检监察干部日志”图片征集活动。
  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组织宣传工作,及时将优秀作品报送上来。
 
 

 
                             中共韶关市纪委办公室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