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上午,人民大会堂,璀璨星辉之下,汇聚全世界的目光,习近平同志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党的十九大作报告。在市检察院三楼大礼堂,我认真聆听了总书记的报告,心潮澎湃。习近平总书记的报告,展示了举旗定向、掌舵领航的坚定政治自信,庄严宣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豪迈开启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新征程。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对于在新时代如何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有了新的思考,要深刻领会报告精神实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升“五种能力”,开拓纪检工作新思路:一是要突出主责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指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坚定不移地推进驻在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加大监督执纪工作力度,一如既往地把查办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放在自身反腐倡廉的突出位置,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营造风清气正的大气候大环境。二是要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检察行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指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我们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谈话提醒、检务督察、机关工作人员八小时外监督管理等规章制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规范检察行为。三是要继续高举巡察利剑,强化党内监督。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加强巡察人才库建设,加大对基层检察院的巡察力度,认真找准问题,督促基层院落实整改,确保巡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