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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建立九大工作机制,确保基层正风反腐工作取得实效

来源: 本站发表日期:2018-08-14 09:24:00

切实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的主抓责任,确保仁化县基层正风反腐工作取得实效,县纪委监委建立了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2018-2020年)九大工作机制。

建立组织领导机制。成立由该县纪委常委会纪委书记领导,分管副书记牵头负责,相关常委具体主抓,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案件监督管理室归口管理问题线索和案件情况,信访室统一受理信访举报,纪检监察室具体负责专项督导和直查直办,其他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责又相互配合的工作机构

建立问题发现机制。通过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全面推动巡察督导、加强日常监督、深挖案件线索、开展专项监督、加强问题线索管理等途径着力发现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

建立线索处置机制。对移送的问题线索,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梳理汇总,分类建立台账,指定专人负责,进行专项登记。对办理的问题线索,按管辖权限,移交相关部门办理。对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经常性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整改、严肃处理。

建立直查督办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重大复杂、干扰阻力大的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开展直查督办结合领导基层蹲点调研等工作,每年挑选若干基层重大复杂问题线索,由领导包案督查。每年8月底前,直查督办情况专项检查,发现畏难应付、阳奉阴违的,启动约谈机制,并派出督导小组实地监督,限期整改。

建立督促指导机制。通过分片督导、交叉督导、专项抽查、巡察督导等方式,加强对镇(街)和部门正风反腐行动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帮助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着力发现腐败和作风问题。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未纳入年度巡察安排的地区和单位开展专项督导,重点发现在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中站位不高、工作不力、失职失责的问题对正风反腐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纪委发出书面提醒函,要求其说明理由,限期整改。对工作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及时约谈提醒,情节严重的严肃问责,并对有关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建立干预调查机制。党员干部打听过问、说情干预正风反腐案件查处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关问题一经发现并查实,严肃处理,及时排除办案干扰和阻力。

建立综合分析机制。工作情况、问题线索、查结案件、典型案例等相关数据信息及时汇总收集、分析研判,形成综合报告,报送市纪委正风反腐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立通报曝光机制。定期不定期梳理各级查办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采取内部通报或媒体公开等方式,每半年至少对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次,并将内部通报发到村一级,切实加强警示教育,形成持续震慑。(仁化县纪委监委  邱少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