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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纪委监委:加强指导协调推动基层案件质量提升

来源: 本站发表日期:2020-04-01 17:20:00

2019年以来,新丰县纪委监委注重加强对镇(街)基层办案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整合基层办案力量,有效提升镇(街)纪委办案能力,推动镇(街)纪委案件查办工作效能。

一是加强领导督导,促进整合协作。该县纪委监委成立了委领导联系镇(街)工作制度,由每一名委班子成员牵头负责联系一个镇(街),对镇(街)纪委的重大案件负责指导和协调,集中力量协助办案,改变过去单独作战的方式,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使办案资源得到有效整合,不断提高领导和指导基层协作办案工作的水平。

二是加强交流沟通,助推工作实效。该县纪委监委整合镇(街)领导力量,规范办案程序,不断完善健全镇(街)协作办案队伍,按照相邻相近、便于工作的原则,在全县各镇(街)划分监督执纪执法协作片区,由县纪委监委统一领导,整合力量加强日常监督、重点工作和重要案件的查处。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加强日常联系等途径,达到资源共享、协同作战和优势互补,形成整体合力,保证协作配合制度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学习指导,提高业务水平。该县纪委监委通过集中学习培训和以案代训,有针对性、选择性地抽调基层纪检干部参与办案,通过“传、帮、带”加强对镇(街)在办案工作中的案件受理、初核、立案审查、审理、宣布执行以及回访教育、违纪款物处理等具体操作的指导,确保案件查办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对各镇(街)办案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不断提高执纪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加强审核把关,落实镇案县审各镇(街)办案基本结束时,将所有材料报送县纪委监委审理室,由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初审并提出指导意见,待相关资料补充完善后,再报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审批把关,最后向镇(街)纪委反馈,确保案件查办质量。2019年,共审核镇(街)基层案件53件53人,无人申诉(新丰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