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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 本站发表日期:2019-12-27 09:00:00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乐昌市廊田镇中心学校校长沈孝荣等6人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及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17年9月至2019年4月,廊田镇中心学校校长沈孝荣,副校长林慧贞、邱土明、邓红星、李晓兰,总务处主任刘朝建等6人多次违规接受该校工程建设项目承建商、后勤社会化承包商、教学器材设备采购供货商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违规收受该校工程建设项目承建商送的“红包”礼金600元至1300元不等。2019年9月,沈孝荣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林慧贞、邱土明等2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邓红星、李晓兰、刘朝建等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南雄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正科级干部吴林山违规发放领取津补贴、违规公款报销个人费用等问题。2011年8月至2017年12月,时任南雄市体育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吴林山违规发放津补贴68600元,其本人领取11170元;违规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21231.78元。此外,吴林山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19年8月,吴林山受到开除党籍和政务撤职处分。

三、韶关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后勤服务部副部长潘梅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7月至2019年5月,潘梅先后4次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个人私车加油,共计1277.19元。此外,潘梅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0月,潘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浈江区民政局主任科员丘建平等2人违规将单位公务接待费用等支出向下属单位转嫁的问题。2013年至2015年,时任浈江区民政局局长丘建平、浈江区民政局出纳徐俊瑛,违规将浈江区民政局公务接待费用、办公费用等支出到下属单位报销,共计128826.8元。2019年12月,丘建平、徐俊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元旦、春节是深化作风建设、纠治“四风”问题的重要节点。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严于律己,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保持政治定力,严抓严管、守土尽责,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专责,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强大震慑。(韶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