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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组织召开十一届四次全会

来源: 本站发表日期:2014-02-25 00:00:00

 2月24日,中共韶关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振涛在会上强调: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充分认识作风建设的反复性,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革除弊端、荡涤污浊,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艾学峰、陈向新、李石保等市四套班子党员领导出席了全会第二次大会。

 2013年,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把反腐倡廉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狠抓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坚决查处腐败案件,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党委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惩治与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硬,加强对环境保护、土地执法、“三旧”改造、抢险救灾、纠风治乱等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郑振涛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着力解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把作风建设的要求落到实处,以转变作风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郑振涛指出,惩治腐败是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战斗力的重要保障,经济越发展,改革越深入,越要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始终对腐败现象“零容忍”,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要加大腐败案件查办力度,坚持依法依规办案,发挥查办案件的警醒作用,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扩大查办案件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

 郑振涛表示,要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着力把制度的笼子编得更密、收得更紧、扎得更牢,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空间,确保权力沿着正确的轨道运行。要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洁教育,规范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加强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落实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等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郑振涛最后强调,各级党委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自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市委副书记、市长艾学峰传达了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

 在昨天上午召开的四次全会第一次会议上,市纪委副书记于莉莉代作了题为《认真履行职能,强化监督执纪,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工作报告;乐昌、武江、新丰县(市、区)委书记及市农业局、北江中学、韶能公司党委党组书记在会上作了述责、述德、述廉报告。

    大会最后通过了市纪委工作报告和全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