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后,韶关市纪委监察局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要求,迅速召开委局机关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大会。在动员会上,传达学习了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下发了《韶关市纪委监察局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全面铺开教育实践活动。
会前,市纪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一致认为,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部署。明确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持“正人先正己”,正视当前干部作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围绕“四风”、监督执纪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揭短亮丑的勇气和敢于思想交锋的精神,拉下面子、动真碰硬,认真摆问题、找差距、明方向,努力提高队伍自身素质,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教育实践活动能否取得实效,关键是要把握标准、突出重点。必须严格按照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步骤进行。为开展好这项活动,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在完成市里的“规定动作”的同时,紧密结合纪检监察机关实际,提出了“16个一”的“自选动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必须坚持理论武装、明确问题导向、发挥领导带头、实行开门整风、落实边学边查边改要求,坚持说实话、讲实情、纠偏差,以活动促工作,力求取得教育实践活动与日常工作双丰收。
市委督导组认为,市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任务明确、准备充分、措施有力、形式多样。同时,要求委局机关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及时总结反映好的做法,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据悉,市纪委监察局按照《实施方案》逐步有序开展,委局机关将开展“四风”问题大学习、大讨论,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打牢大家的思想政治基础,推动这项活动的深入开展。(市纪委 潘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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