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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纪委明确四点要求 保证办案质量

来源: 本站发表日期:2014-12-29 00:00:00

近日乐昌市纪委为进一步深化“三转”,找准职责定位,明确主责主业,保证案件质量提出安全、有、规范、高效四点要求

安全:严格落实办案安全管理制度和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做好办案人员和陪护人员岗前安全培训和提醒、加强谈话室日常管理、谈话室安全隐患排查改造等工作。坚持办案安全底线思维,把安全当做办案的生命线,时刻绷紧这根弦,确保安全文明、依纪依法办案要求和办案零事故落到实处。

有序:坚决实行一案双报告制度,即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下级纪委和上级纪委在处置意见上发生分歧,以上级纪委意见为主。严格按照查、审、管分离的部门职责分工和办案程序要求开展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按案件的轻重缓急安排人力物力财力。注重案件主办人员对查办案件工作管理能力的培养和提高,确保案件顺利有序办结。

规范:按照线索排查、线索处置、线索报告、督办指导、保密和责任追究五位一体工作机制开展工作,提高线索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同时,严格规范两个环节,即在报告环节中严格上报范围、上报程序,防止瞒案不报、大案小报、重案轻处的现象发生;同时,自觉接受上级纪委对办案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转发并严格执行《广东省纪检监察案件质量评价标准(试行)》,推动建立案件质量考评体系,打造精品案件。

高效:紧紧围绕办案方向,在查办案件前理清思路,做细做实调查方案。坚持抓早抓小和加强日常监督。加强基础工作,注重发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的督促办理职能作用。实行案件办理超时报备制和审批制,严格执行办案时限要求。力争做到快查快办、早移早结。(来源:乐昌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