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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方式破解对直属单位监督难问题

来源: 本站发表日期:2015-03-17 15:25:00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担负着全市建筑工程管理、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建筑节能、房地产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程招投标、燃气管理、村镇建设等多项职能,全局系统在编干部职工500多人,10个局下属单位,靠派驻局纪检组监察室3名编制人员,要想对局系统进行全方位监督,力量显然严重不够。2014年,局纪检组紧紧抓住中纪委提出的纪检监察机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要求,在市纪委和局党组的大力支持下,大胆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探索了在直属单位设立纪检监察小组的有效方法。
    在各直属单位设立纪检监察小组前,虽然基层党组织中也设立了纪检委员,但由于缺乏一套有效的纪检监察制度和明确的工作职能,纪检委员很难监督作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具体工作也只能停留在本本上、文件上,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也就很难落实到位。对此,我们在原有基层党组织设有纪检委员的基础上,通过有效整合各级纪检监督资源,设立纪检监察小组,更进一步明确其工作职能,并常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充分发挥其作用,不断增强了其履行纪检监督职能责任意识。目前局下属10个直属单位均设置了纪检监察小组,设纪检监察小组1名,人员较多的单位还设兼职纪检监察员1名,全局系统共有纪检监察小组成员16名。在纪检监察小组成员的选配上,明确应具备4个基本条件,并应按单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市局党组研究确定的严格选配程序进行选配。在领导关系上,明确了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在上级纪检监察机构和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在具体工作任务上,明确了10个方面的基本职责和相关纪律要求,并根据其所担负的工作任务定期组织了相关业务培训。
    纪检小组的设立,有效发挥了各直属单位的内部监督作用,强化了单位自我监督,把监督延伸到了最基层,较好地防止了出现监督真空地带的现象,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在局系统全面落实,破解了派驻机构对直属单位监督难的问题。2014年度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全市优秀等次的好成绩。(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