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乳源县纪委监察局开始推行派驻纪检监察组巡查工作机制,7个派驻组分别进驻到县直单位、乡镇和部分村委会,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情况进行巡查。
在巡查前,派驻组要向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审计局、财政局等部门了解被巡查单位的基本情况和突出问题,并提前发布巡查公告,公开巡视时间、举报方式等。在巡查过程中,派驻组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列席会议、明查暗访、走访了解、重点了解等方式,全面摸排被巡查单位存在的廉政风险,挖掘案源线索。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派驻组要提出整改意见,责令被巡查单位限期整改。除了要做好对外巡查工作,各派驻组还要定时向县纪委监察局汇报巡查情况和查案情况。工作中遇到任务重、问题复杂的情况时,派驻组可从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或有关部门抽调专业人员参与巡查。
为规范巡查工作,乳源县纪委监察局对各派驻组提出了“五个不”纪律要求,即不干预被巡查单位的日常工作;不泄露、不扩散巡查情况;对发现的重大情况不擅作处理或隐瞒不报、歪曲捏造事实;不向被巡查单位提任何个人要求,不在巡查过程中请托或办理私事;不得收受被巡查单位的红包、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和其他贵重物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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