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纪检监察机关去年以来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抓手,认真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聚焦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有力转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
转职能不越位。以党章和行政监察法为根本,回归主业,改变以往工作任务宽泛以及大包大揽等现象,将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到了监督执纪问责上来。精准定位职能,突出主办、独立办的工作,避免纪检监察机关包揽一切、“眉毛胡子一把抓”。对纠风治乱、党务公开、公车治理等工作,统筹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做到到位不越位、协调不取代、参与不包办。清理调整不宜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该县纪委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最初的188个精简到22个,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坚决从政府和职能部门业务工作中脱离出来。
转方式不错位。坚持纪检监察工作“监督的再监督”的基本定位,拓宽路径、转变方式,突出履行监督职责,推进监督方式改革创新。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不断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责任,将履职切入点从“配合”政府或部门开展督查,转移到对其履行职责、改进作风的“督查”上来。升级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据统计,全县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02项、进入网上办事大厅审批事项379项,对比减少行政审批事项65%。将清理后的审批事项纳入系统。转变过去到项目建设一线,直接抓项目、抓督查的做法。建立政府主导、行业主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的监督检查机制,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开展专项督查40余次,做到同步、同向、合拍,有效发挥再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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