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不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规范化建设上求发展,在方式方法上求创新,在深度广度上求突破,努力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效果。
健全组织机构和议事机制。一是成立由纪检、组织、监察、人社、审计、财政、国资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对该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检查。二是设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研究起草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和提出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督促落实经济责任审计有关事项。三是定期召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制定实施三大审计制度。一是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明确领导小组各部门的职责,包括提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建议、被审计对象廉政及信访举报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及处理反馈、审计成果运用方面以及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程序等作出规定。二是制定《南雄市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对领导干部任期不满半年,离任时距已接受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时间未满半年,或离任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规模较小、内控较为健全、债权债务清楚,领导干部离任时采取离任交接方式,不再安排离任审计。通过实行离任交接,提高了工作效益。三是制定《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承诺办法》,将被审计对象进行三类,并针对不同的岗位经济责任制定了具体的告知内容。在领导干部就任新职或主持工作之初,向其发放《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书》,使领导干部明确把握自己任期内应当履行的经济责任。同时,要求领导干部签订履职承诺书,对自已的履职行为担责,充分发挥审计的源头治腐作用。
推进任中审计和同步审计。按照领导干部任期轮审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任中审计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对重点单位、关键岗位的领导开展任中审计,增强审计的时效性。此外,积极探索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工作,根据党政领导职务分工和权责范围,明确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内容和评价指标,合理划分评价党政领导责任,提高审计效果。
拓宽审计内容。围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等有关规定,将被审计单位的人员编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津补贴发放、楼堂馆所建设等情况列为经济责任的必审内容,从经费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效果和制度建设四个层面查找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审计建议,有效促进控制“三公经费”等消费支出,规范津补贴发放,降低行政成本,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审计实效。
突出审计成果运用。一是围绕审计报告查出的问题,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意见整改落实进行跟踪督促检查,确保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加强审计问责。将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纳入该市机关效能监察工作绩效评估和政绩考核指标,形成审计整改和责任追究合力,提升成果运用实效。三是汇总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报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形成审计成果运用整体合力。(南雄市 何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