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雄市乌迳镇始终坚持民生为本,狠抓干部作风建设,通过狠抓“四风”整治、修订完善督查办法等具体可行的措施,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5年3月,乌迳镇制定了全新的《乌迳镇作风建设督查办法》,大力强化了作风督查问责,形成了全镇正风肃纪“新常态”,党员干部作风“好状态”。
建立督察机构,形成上下联动。日常督查工作在镇党委的领导下,由镇纪委牵头,联合党政办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日常督促、检查工作,对本镇的作风建设、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形成了上下联动,持续发力的作风建设新常态。
明确督查内容,开展专项整治。主要对各部门、各村居“两委”工作人员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作风建设有关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围绕“上班干什么”、“值班在哪里”等问题,形成了重要时间节点抓作风的新常态。
完善督查机制,突出制度建设。除由镇纪委组织的不定期督查外,班子成员还要负责所分管部门的日常管理和督查,每月开展自纠自查,填写作风建设督查情况表,并于每月10日前向镇纪委报告本部门作风建设执行情况,做到早提醒、早发现、早纠正。
严格问责追究,突出直查快办。为掌握实际情况,该镇督查问责工作严格按照督查程序进行,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分管领导,按全新程序分级处理:工作人员违反作风建设有关制度被分管领导发现的,扣除工作人员100元补助;被镇纪委发现的,扣除该工作人员200元补助;被乌迳中心纪检监察组发现的,扣除工作人员300元补助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同时扣发分管领导150元补助;被南雄市纪委监察局及以上机关明察暗访发现的,除按上级规定执行外,扣发工作人员半年年终奖,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同时扣发分管领导200元补助;工作人员被发现三次及以上违规的,镇纪委给予其党政纪处分,同时对分管领导诫勉谈话。通过反复督、经常查、一线查、查一线,有效地推动了该镇干部作风的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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