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始兴县纪委通过打通家庭、社会、党组织等多种监督渠道方式,多措并举,织密织牢监督网。
一是签订承诺书,促进廉洁自律。为加强党员领导干部自身廉洁自律意识,始兴县组织“八小时以外”试点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签订《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承诺书》,承诺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接受管理监督,出现问题后自觉接受责任追究,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廉洁自律。
二是用好廉内助,强化“亲属圈”。家属是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的核心因素,始兴县充分利用家属监督优势,通过召开干部家属联系会议、采集信息建立联络台账、组织干部家属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活动,强化家属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责任感及紧迫感,充分发挥“亲属圈”监督提醒作用。
三是联系邻里好友,强化“友情圈”。社区邻里、好友是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的关键因素,始兴县通过联系领导干部社区及好友,以定期座谈、随时走访的形式,全方位了解党员“八小时以外”廉洁自律、社会交往等方面的情况。
四是发挥党组织优势,强化“公务圈”。党内监督是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的重要因素,始兴县成立了试点工作监督小组,并为每名监督对象指定1-2名身边的党员作为义务监督员,要求义务监督员时时提醒监督对象廉洁自律。
五是强化责任追究,织牢监督网。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情况纳入干部请示报告、任前考察、任前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以及年度考核范围内,直接与干部提任、年终评优挂钩。监督过程中一旦发现问题,将严格按照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等文件开展责任追究,对党员领导干部具有强大制约威慑作用。(始兴县纪委宣教调研室 龚志英 始兴县工商局 林彩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