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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四准一到位”划定精准扶贫红线

来源: 本站发表日期:2016-06-07 15:13:00

    近期,乐昌市纪委、监察局以精准扶贫政策为准绳,采取“四准一到位”对扶贫区域、对象、资金、项目等方面全面监,确保扶贫政策落地落准落精落到位。

    认识要准。要改变以往农村一级就是镇(街道)专管范围的狭隘阶级认识,切实体会精准扶贫在农村群众心中的重要地位,不断把农村事务规范化管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市纪委监察重点逐步向农村党员干部倾斜,通过实行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处置情况登记报告制,分级排查、集中上报、跟踪反馈,把“相互看”和“回头看”有机运用起来。

    查办要准。群众反映的发生在扶贫过程中的问题线索,充分运用“双线合围”,准确定位违纪事实。一是从主体着手,通过掌握登记在册的帮扶干部个人情况、对应的贫困户主、家庭成员、贫困属性、所在行政村等涉及人事的有关情况开展递进式摸排,捕捉问题线索。二是从客体着手,通过已有的举报线索调取物证、书证等组成证据链,逐层筛查梳理问题线索。整合两线,对照问题,找准要害,重点纠察,防微杜渐。

    督查要准。督查不是走过场,督要到点查要到位。一经发现有乡镇在扶贫过程中无视政策规矩,存在欺上瞒下、偷梁换柱、庇亲护友等损害群众利益苗头的,必须正视问题,准确把握,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构成违纪的,果断立案审查,持续深挖,重点查处。针对在扶贫政策执行中已经暴露出的问题,有重点的对其他镇(街道)扶贫情况开展督查,以点带面,纵横“排雷”,保证地方扶贫风气纯净清正。

    处分要准。重点查处漠视群众利益、侵害群众利益,特别是侵害农村集体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个人责任,坚决落实“一岗双责”。聚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举报问题,摸清脉络,大刀阔斧,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彻底切断村与镇之间盘根错节的利益输送关系,达到纪律红线不触底、歪风邪气不反弹的双重效果。(乐昌市纪委  石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