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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区:双管齐下 强化派驻监督

来源: 本站发表日期:2017-04-11 09:59:00

    近日,曲江区纪委通过出台《曲江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向区纪委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试行)》(以下简称报告制度)和《曲江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同被监督联系单位党组织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制度(试行)》(以下简称会议制度)等两个制度,进一步强化派驻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助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明确监督重点,压实政治责任。在报告制度中,明确了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向区纪委常委会定期报告对联系单位的“四个监督重点”,即被监督联系单位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有关情况;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的重大事项情况;落实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通过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重点监督作用,压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有效防止在贯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行为。

强化自我监督,确保履职到位。在报告制度中,为确保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到位,在报告联系单位监督情况的同时,派驻纪检监察组还要报告“五个履职情况”,即监督执纪情况;问题线索发现和处置情况;区委区纪委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约谈基层纪委干部情况;本组干部思想和作风问题情况。通过总结经验,发现不足,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切实肩负起党内监督专责。

创新党廉研究,推动责任落实。在会议制度中,首次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同被监督联系单位以召开专题会议方式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原则上每年召开2次会议,会议主要围绕被监督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由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肯定成绩、指出不足,重点突出问题导向,研究整改措施和制度建设,做到抓早抓小,早预防、早提醒,防止小毛病酿成大问题,推动被监督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主体责任。(曲江区纪委 陈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