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市县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翁源县于近日在全市率先开展县委巡察工作。
一、县委高度重视,迅速组建机构。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出台后,翁源县委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书记办公会,召集纪委、组织部、编办等部门专题研究巡察工作,并要求县纪委着手起草县委巡察工作方案。2017年1月中旬,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县委巡察工作实施方案,为开展巡察工作提供了规范性指引和组织保证,并迅速成立了由县纪委书记担任组长,县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副组长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县委巡察办和2个县委巡察组(“一办两组”均为正科级机构),并配备了专门的行政编制和专职人员。
二、加强队伍建设,配强巡察力量。为着力打造一支过硬的巡察队伍,翁源县委在巡察队伍建设上下足了工夫。一是严格队伍管理。坚持“严字当头”,切实加强巡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制定加强巡察队伍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队伍管理责任。二是配足配强巡察力量。采取带编入职、内部调剂等方式将一批政治素质强、业务水平好的干部充实到巡察机构。三是组建巡察人才库。从纪检监察、组织、公安、国土、住建、财税、审计及各镇(场)等单位抽选近100人组建县委巡察人才库,每次巡察时根据工作需要从中抽调若干人员参与巡察。
三、找准巡察定位,开展首轮巡察。找准定位才能精准发力。翁源县委充分认识到巡察作为巡视工作的延伸和拓展,认真把握巡察工作的定位,突出政治巡察,紧盯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以及党的观念淡化、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3月底,该县召开首轮巡察工作动员培训会议,对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参与首轮巡察的全体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对首轮巡察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目前,县委巡察组已对该县江尾镇正式开展巡察工作。(翁源县委巡察办 汤润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