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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黄圃镇:织密“二十八条”底线红线 确保“两委”换届依法依纪

来源: 本站发表日期:2017-05-15 10:07:00

为确保村(居)“两委”换届工作顺利开展和换届环境风清气正,乐昌市黄圃镇严明了村(居)“两委”换届“二十八条”底线红线。

一是坚持“八个严禁”。严禁各种妨碍党员或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严禁各种形式的拉票、贿选活动,严禁使用各种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正常举行,严禁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严禁相互诋毁或打击报复,严禁“两委”干部擅离职守、中断工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说情打招呼,严禁换届结束后不交工作、印章、账本及档案。

二是坚持“五个一律”。对存在拉票贿选行为的参选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参选资格;对以不正当手段当选“两委”成员的,一经查实,一律宣布当选无效;对违反“八个严禁”换届纪律的举报,一律认真核查;对造谣诽谤、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一律从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查处的典型案例,一律进行通报曝光。

三是坚持“九个不准”。不准影响和干扰“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不准拿原则作交易,不准诬告陷害或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妨碍党员群众自主行使民主权利,不准阻挠对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和处理,不准违反保密纪律,不准推诿责任、敷衍塞责、擅离职守,不准接受请吃、娱乐、出游等,不准突击性发展党员。

    四是坚持“六个禁止“。禁止组织和参与各种违反换届纪律的“请吃”和“吃请”; 禁止组织和参与各种违反换届纪律的欢送会、联谊会和庆祝会等宴请活动;禁止组织和参与各种违反换届纪律的发烟、送酒、派微信红包等行为;禁止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或私分公款物,滥发奖金、纪念品等;禁止以换届选举的名义,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及其他人员开展不符合规定的用餐;禁止以换届选举的名义,滥发津补贴。乐昌市黄圃镇  彭湘华